国家预算分级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241页(342字)

国家预算的分级,同国家政权机构和行政区域的划分基本一致,并与国家经济管理体制相适应。

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分为中央和地方两大部分,国家的预算也是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的单位预算组成。

地方预算又分为省(直辖市、自治区)总预算和县(市、自治县或直辖市的区、县)总预算两级。省(直辖市、自治区)总预算是由本级直属的单位预算和下一级总预算组成。县(市、自治县或直辖市的区、县)总预算也是由本级直属的单位预算和下一级的总预算组成。我国预算管理体制,规定了中央同地方,以及地方上下级之间在资金使用和预算管理权限方面的相互关系,是国家整个管理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

国家预算的分级管理体制,既有利于统一领导,又有利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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