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行政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241页(413字)

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机关在组织领导国民经济生产中的行政管理活动,包括对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整个过程的组织、计划、指挥和监督。

国民经济行政管理必须以法律和有关行政法规为依据,正确运用法律手段来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制度;必须按照国家计划原则,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协调发展;必须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国民经济行政管理包括:工业行政管理、农业行政管理、交通运输行政管理、财政金融行政管理、商业行政管理、公用事业行政管理、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经济特区行政管理、海关行政管理等等,涉及面很广,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确立国民经济管理体制对有效进行国民经济管理是极为重要的,它是划分国家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的权限与职责范围,调整它们之间经济关系制度的总和,其中包括计划、财政、物质、劳动、物价和基本建设等方面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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