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276页(405字)

规范性文件的一种。

是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律中的某一条或某几条规定所制定的详细实施细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8条规定:“本法的施行细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根据该条款的授权,财政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并经国务院批准,于1982年2月21日公布生效。又如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在1981年8月10日公布的《对外汇、贵金属和外汇票证等进出国境的管理施行细则》中宣布:“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第27条、第28条、第29条和第30条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细则的制定不能与所依据的法律的精神相违背,不能超越制定机关的法定权限。与法律相比,细则只是法律某一部分的具体化;与办法相比,细则不重在表述具体作法,而重在表述具体规定。

细则的显着特点是详尽、明细、十分便于执行和遵守。细则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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