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贷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286页(301字)

一国对另一国提供的贷款。

政府贷款属于贷款国政府的援外范围,从政府预算中支出,并需经议会审批通过。这种贷款一般利率低,期限长,但贷款金额较少。政府贷款大都是西方发达国家对不发达国家提供的开放贷款,如日本的海外经济合作基金(OECF)是对发展中国家政府或政府机构的直接贷款,用来开发矿产资源等。政府贷款可以一次偿还,也可以分期偿还,一般是在八年或十年之后才开始分期偿还。

接受政府贷款的国家或政府机构,在这段较长的时间内,利用政府贷款兴办产业和发展生产,往往可获得较高的利润,是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的一种重要形式。这种带有优惠色彩的贷款,往往带有各种政治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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