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304页(761字)

中国封建统治阶级选拔官吏的一种方法。

自隋唐始至明清止,历经1300年,主要用来解决国家官吏来源问题。公元587年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但仍以“志行修谨”(有德)、“清乎干济”(有才)科选拔官吏。到了隋炀帝创立进士科,以“试第”取士,才打破了门阀的严格界限,开科举制度的先河。至唐朝,科举制度作为一项制度正式确立。士人可以不经推荐,直接报名投考,经过逐级考试,由官府择优录取。它纠正了魏晋以来世家大族垄断用人大权的弊病,适应了中央集权的需要,也为中小地主阶级出身的知识分子开辟了一条进入仕途的道路,有利于广泛地吸收地主阶级人才。

因此,从隋唐至明清,科举制度成为中国古代实行最久、最重要的一项职官考选制度。科举制度在实行中,考试程序和内容都有一些变化。

考试按级分为县试、州试、省试。

省试由礼部主持,合格者可参加吏部考试,合格后就能入仕。宋朝时还增设了一次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考试科目,唐朝除进士科外,还有秀才、明法、明书、明经等科,后又设一史、三史、开元礼、童子、道举等科。

各科中以进士科为最重要。武则天时,又增设武举。宋以前均用儒家经义、孔孟之道作为考试选拔的依据。明清时代,以《四书》、《五经》的文句命题,以朱熹《四书集注》等书的解释为标准并规定八股文的格式作为考试选拔的依据。

清朝末年,用科举制来选拔官吏的作法已越来越不济时事。一方面,科举制这种考试,形式死板,内容空洞,束缚才智,禁锢思想,摧残人才,成为统治者加强思想统治,进行文化专制的得力工具。

另一方面,西方国家的民主思想包括它们的教育思想流入中国,在资本主义经济逐步萌芽的中国社会引起极大反响,统治者为了苟延自己的统治地位,不得不作出某种调整以适应形势变化。这其中就包括废除在中国延续达几千年之久的科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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