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权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387页(247字)

相对“分权制”而言。

指行政组织中的一种权力结构形式。凡是权力归于一人集中行使而不作分权的行政机关,即处于集权制形式。当一个机关事务比较单纯,或一个机构规模比较小,一般适宜于集权制。其优点是:(1)负责人时刻了解下属的活动。

(2)防止一个部门的活动损害另一部门的活动,造成目标冲突。(3)便于组织内部的配合和协调,加强沟通。

其缺点是:(1)决策者往往远离事物的现象而作遥控状,易成失误。(2)养成下属人员往往事事依赖上级指令的官僚习气和懒散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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