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配物资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2页(357字)

“国家统一分配物资”的简称。

根据各种物资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程度和产销特点,分别由不同部门、地区管理。其中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资料,由国家计划委员会负责管理,称为国家统一分配物资。其平衡计划和分配计划,1964年前由国家计划委员会负责编制;1965年后由物资管理部(后改为国家物资总局、国家物资局)编制、国家计划委员会统一平衡并审核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下达各部门、各省市执行。

统配物资的品种每年都有变化。其中1950年为8种,1953年为112种,1959年为67种,1964年为370种,1972年为49种,1979年为210种,1981年为256种,1985年为23种,1988年为21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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