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员物资储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118页(400字)

国家为应付以战争为主的各种意外事件,事先有计划地在国民经济各部门设立的物资储备,以保障临战紧急增产、战争初期以及其它紧急情况下的物资供给。

这种储备由国家直接设立、控制和使用,物资动用权属于国家。依照国家动员计划,设立动员物资储备的主要国民经济部门有的工业、交通运输、邮电通讯、能源,卫生保健以及国家专门的物资储备部门等。其内容广泛,专用性强,以满足国家紧急动员时扩大军品生产、扩编军队和全民动员的物资需要为主。主要品种有:各种重要原材料及生产设备、筑路机械及交通设施、通讯器材及设备、能源产品、卫生救护防疫用品及设备、部队作战装备及弹药,以及和平时期退役的各类舰船和飞机等。

存储地点要求既安全又方便动用,根据不同物资的使用方向存放在战时承担军工生产的企业中,或国家仓库和军队仓库中。和平时期动员物资储备的重要职能之一,是积极地防备和救援各种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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