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选择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186页(242字)

订购单位与若干个可供单位分别协商,从中选择合适的供应单位的方法。

协商对象是订购单位根据以往了解选出的、供应条件较为有利的几个可供单位。这种方法在订购数量较大、可供单位多又难以抉择时采用。和招标选购法比较,它因双方能充分协商,在供应物资质量、交货日期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较有保证;但由于选择范围有限,不一定能得到供应条件最佳的供应来源。当订购时间紧迫,投标单位少,竞争劲头小,订购物资规格和技术条件复杂时,协商选择法也比招标选购法更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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