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本价格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246页(263字)

物资部门对计划外组织的货源以进价加实际费用制定的不含利润的价格。

在物资流通中,为弥补计划分配资源不足,满足生产建设需要,物资部门受当地政府委托,或自行组织计划外物资按保本经营的原则投放市场。保本价格是计划外物资价格的一种形式,也是物资市场价格的初级形式,在60年代就已出现。1979年后;物资部门逐步实行企业化经营,保本价格开始演变为保本微利价格,即在进价和费用基础上加1-3%的利润订价。为了保持物价的基本稳定,1988年初国家规定,保本微利价不得超过全国统一最高销售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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