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节差价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253页(542字)

同种物资(商品)在同一市场、不同季节之间的价格差额。

形成季节差价的经济原因主要有两个:(1)商品生产与消费存在时间上的矛盾,即商品常年生产,但消费只集中在某些季节;或商品季节生产,而其消费需求是常年性的。由于生产和消费在时间上存在矛盾,需要支付一定的储存费用,因此为补偿这些费用,不同季节的价格需要保持一定差额。(2)由于同种商品在不同季节的生产成本不同,以不同季节生产成本为基础制订的价格之间形成一定的差额。季节差价一般以全年各月中的最低价格为计算基价,故季节差价为季节价格与计算基价之差。季节差价的计算方法之一是成本法,即根据淡旺季节生产成本或季节储存费用,计算季节差价,计算公式如下:

季节差价计算方法之二是差率法,即根据历史上的季节差率,计算和制定季节差价,计算公式如下:

季节价格=基价×(1+季节差率)

季节差价=季节价格-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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