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来源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306页(420字)

物资企业流动资金的各种形成渠道。

主要有:(1)国拨流动基金。即国家流动基金,是物资企业开建时由国家财政拨给的,现在仍留给企业的流动资金。它是自有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由企业自行安排,长期无偿周转使用。

(2)自筹流动资金。

即企业流动基金,是按照规定从企业的专用基金中提取或补充形成的。(3)借入流动资金,是按照国家信贷规定,为满足物资流转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要,而向银行借入的各种流动资金,如周转物资借款、超储积压物资借款、进口物资外汇借款、结算借款等。

企业只能短期有偿使用,到期应及时归还。(4)结算中吸收。

即视同自有流动资金来源,又叫定额负债,是由于结算时间上的原因,而临时参加企业资金周转的那部分资金。

(5)其它企业单位投入流动资金。它是企业与其它企业单位联营或接受投资,由其它企业单位投入的材料、物资等所形成的资金。积极、及时、合理、准确地组织资金来源,是经济、合理地组织物资流转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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