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定额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308页(396字)

对物资企业流动资金所核定的最低限度的经常需要量。

它是反映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高低、资金周转速度快慢和资金利用效果好坏的重要指标。核定流动资金定额,是科学管理流动资金的有效方法,是提高流动资金利用效果的前提条件,它有利于减少资金占用,保证物资流转的正常进行;有利于国家对资金进行综合平衡,统筹安排,保证财政、信贷、物资平衡。企业应根据经营业务范围、供应任务、物资生产特点、资源状况、交通运输条件、物资周转库存定额、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历史资料和考虑必要的机动需要,灵活地运用科学的、简便的计算方法,实事求是地核定各项物资资金定额和非物资资金定额,做到既保证物资流转的合理需要,又有利于调动企业和职工群众节约使用资金的积极性。在不核资年度,当企业内外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要及时、相应地调整资金定额,以便发挥资金定额促进物资流通,促进生产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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