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流转费(商品流转费)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310页(636字)

物资企业在组织物资流转过程中,所消耗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货币表现。

主要包括:企业工作人员的工资;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支付给国民经济其它部门的服务费用(如运输费、水电费、广告费等);在经济活动中的物质损耗;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支付给银行的借款利息等。凡是与物资流转没有直接关系的支出,如税金、营业外支出、加工费、基本建设和专用基金开支等,不属于物资流转费的范围。

它可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分类:(1)按其发生的不同环节,可分为:①进货费用。

即从供应单位到物资企业仓库所发生的,应由销售物资所负担的费用,②仓储费用。

即企业在物资保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③管理费用。即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④利息支出。

即企业向银行借款按规定所支付的利息。(2)按与物资流转额的关系,可分为:①可变费用(亦称“直接费用”)。

即随物资流转额的增减变动而变动和随物资运动而直接发生的费用,②相对不变费用(亦称“间接费用”)。一般情况下不随物资流转额的变动而变动(或者变动较小),与物资流转额是间接关系的费用。(3)按其经济性质,可分为:①追加费用(亦称“生产性流转费用”)。即同物资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内的继续有关的费用;②销售费用(亦称“纯粹流转费用”)。

即同物资价值形态变化有关的费用。合理的物资流转费用,是实现中转物资流转的必要条件。降低物资流转费用,有利于降低物资价格和生产建设成本,增加企业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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