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支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312页(288字)

物资企业除主营业务和附属经营业务以外的各项支出或损失。

其主要内容包括:(1)劳动保险费;(2)编外人员生活费;(3)职工安置回乡、下乡落户补助费;(4)报废和削价处理积压物资损失;(5)职工子弟学校和技工学校经费;(6)自然灾害造成的非常损失;(7)经批准核销确实无法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造成的呆帐损失;(8)转出调出职工欠款;(9)落实政策补发的工资和生活困难补助费;(10)企业搬迁费等。它是企业财务成果的组成部分。营业外支出的多少,直接影响企业利润的增减和国家财政收入。其具体内容由国家规定,企业不得任意扩大营业外开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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