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理基金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314页(448字)

物资企业按照应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原值和规定的大修理基金提取率提取,用于固定资产大修理的一项专用基金。

固定资产经过一定时期的使用后,其生产效能会降低。为了尽可能恢复它原有的生产效能,延长使用年限,就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由于固定资产大修理的修理范围较大,每次修理的间隔时间较长,修理的费用较多,因此,要按规定正确地提取和使用大修理基金,以恢复固定资产原有的生产效能。它的来源是根据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原值和提取率计算提取形成,主要用于企业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部拆卸和部分更换主要部件、配件,仓库、房屋、建筑物的翻修和改善地面等工程,以及在保证大修理需要的前提下结合大修理对机械、设备进行必要的小型技术改造所发生的费用。

企业的大修理基金要按月提取,专户存储,以备使用。管好用好大修理基金,要求划清大修理费用与中、小修理费用的界限,加强大修理的计划管理,正确地编制大修理计划,确定大修理的项目、时间、技术要求和最佳施工方案,报经批准后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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