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415页(275字)

“承运”的对称。

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发送货物(或行李包裹)的行为。货物托运时,托运人首先要按规定填写货物运单(或托运单),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如海关、检疫、卫生、纳税等证明),经承运部门审核签认,按规定的日期将货物送到指定的地点(货场内的装车地点或港口码头等),准备发运。对于发运的货物,托运人要根据其性质,按照有关规定在包装上作好运输包装指示标志。对于零担货物还应在每种货物上标明或拴挂清晰的标记或货签。

货物交由承运部门后,交付运费,并由承运部门在货物运单上加盖站(港)承运日期戳,托运手续即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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