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费重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417页(292字)

亦称“计费吨”或“运费吨”。

运输部门收取运费(或港口费)的货物(行李、包裹)重量。单位以吨计。一般以实际重量为依据。

但因托运货物的种类和条件不同,须按计费规则进行换算或进整,故与实际重量有某些差异。

不同的运输方式,有不同的计算标准和方法。铁路运送整车货物,一般以所使用的货车车辆标记载重作为计费重量,水运部门对体积庞大的货物或某些成件货物运送,有的按体积换算重量,有的按件数换算重量,有的按自重加若干倍计算重量;公路运输对某些轻货的运送,则是结合车辆的载重吨位收取运费;铁路、公路的零担货物,以毛重10公斤为起码计费重量,不足时进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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