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普查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446页(578字)

专门组织对生产资料流通的一次性全面调查,是物资统计调查的一种重要方式。

其内容多属某一时点上涉及物资方面各种现象的数量表现,如物资网点普查、物资库存普查等。它是搜集物资统计资料的一种手段,是加强物资管理,掌握物资资源,促进物资流通,挖掘物资潜力的有力措施。

物资普查的作用,主要是:(1)提供某一方面全面、准确的物资统计资料,作为掌握基本情况,研究发展规律,安排长远规划,制定重大决策的依据;(2)以物资普查资料为基础,调整、修订抽样调查等非全面调查所取得的统计资料;(3)取得不能或不适宜用定期统计报表提供的全面统计资料。进行物资普查之前,应制订普查方案,确定普查的目的、范围、标准时间、调查项目、表式及填表说明,以及调查程序及组织安排等。

其中:统一规定普查时点,明确登记资料的标准时刻,避免由于自然变动或机构变动所造成的资料重叠和遗漏现象,具有重要意义。物资普查的内容较广,涉及单位较多,时效性要求较强,准确性要求较高,并且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人力、财力、物力耗费较大,组织工作繁重复杂,故不宜经常开展。

建国以来,我国进行过多次物资普查,如1954年的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废金属、木材的库存普查;1955年和1961年的物资普查;1973年的全国金属材料、煤炭库存普查;1975年的全国机电设备库存普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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