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466页(278字)
各期均以同一时期为基期所编制的经济指数。
由于具体研究任务不同,作为基数的同一时期,可以是指数数列的最初时期,也可以是某一固定时期。定基指数说明某一社会经济现象,计算期较特定基期的变动程度和变动趋势。
定基指数可以是个体指数,也可以是总指数。
个体定基指数等于个体环比指数连乘积。定基加权总指数,含有权数因素,只有各期指数均使用不变权数的条件下,才能保持定基指数等于环比指数乘积的关系。现以不变权数计算的价格总指数为例,定基与环比指数之间的关系,用公式表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