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683页(363字)

具有经济内容的法规的起草、审议、颁布和修改等活动。

经济立法是国家整个立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国家具有组织、调节、管理经济的职能,为实现其管理经济的职能,制定各种经济法规以调整国民经济中的各种关系,因此经济立法包括调整纵向和横向的经济关系的立法,包括民法、经济法和行政法方面的立法。我国正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改变过去用单纯行政方法领导经济的作法,运用法律手段领导和调整经济关系,加强和完善经济立法是国家的重要任务,是健全我国法制工作的需要。在我国,经济法规一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直接负责起草、拟定,或由各主管经济的部门负责起草、拟定,送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审查,分别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各部委通过、颁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