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终止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696页(184字)

法人在法律上丧失法人的资格。

法人终止的原因和方式有:(1)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主管机关的决定撤销;(2)法人的任务已经完成或者设立的期限已经届满;(3)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被撤销登记或宣告解散;(4)依照章程经成员大会决议解散;(5)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而被宣告破产。法人终止时进行法人清算,结束业务,清理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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