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703页(360字)

有价证券之一种。

股份公司发给股东的用以表明股东的法律地位和所入股份的有价证券,是股东行使其股权的凭证。持有股票的股东可享有下列权利:(1)取得股息和红利;(2)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并有权被选为董事或监察人;(3)公司解散后,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股票是一种要式证券,其内容必须严格按法律的规定记载,一般包括以下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成立的时间、发行的股份总数及每股金额、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股票的编号和发行的时间、并要有董事的签名或盖章。

股票每股所代表的金额一般应当相等。

股票持有人不能退股,但可依法进行买卖、转让或作为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抵押物。股票种类有: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额面股票和无额面股票;普通股票和特别股票等。

特别股票为优先股,在股息分配上享有特殊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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