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分类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710页(663字)

社会经济生活需求多样性决定的合同的不同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将合同分为不同类别:(1)根据合同的签订是否直接以国家计划为依据,可分为计划合同与普通合同(非计划合同)。前者是双方当事人直接根据国家经济计划而签订的合同;后者是双方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而签订的合同。

(2)根据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关联性,可分为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在单务合同中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而他方当事人仅享有权利;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双方既相互承担义务,又都享有相应的权利。

(3)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的转移是否有偿,可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前者是当事人享有权利就必须付出相应的对价的合同;后者是当事人只享有权利不以偿付对价为条件的合同。

(4)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条件,可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前者是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即成立的合同;后者除要求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必须进行标的物的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5)根据缔结合同是为谁的利益,可分为为订约人的利益缔结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缔结的合同。

为第三人利益而缔结的合同,不能使第三人承担财产义务,第三人可以表示接受也可以拒绝接受。

(6)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法律规定的形式,可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前者是需要履行法定形式才能成立的合同;后者仅凭当事人双方协议决定合同的形式。

(7)根据合同能否独立存在,可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前者是指不以他种合同存在为前提,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后者是指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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