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334页(184字)
商品在运输、保管、销售过程中,由于自然条件、技术设备或操作等原因发生的短缺损失。
在定额损耗率以内的,称“商品定额损耗”,以商品流通费列支;超过部分,称“商品超定额损耗”,经上报审批后,以商品流通费列支。为区分定额损耗和超定额损耗,要求根据商品的不同性能和技术设备条件,按照运输、保管和销售环节,分别制定商品定额损耗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