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454页(196字)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商业部门直接领导和管理的商业行政、企业、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
按目前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管理体制的划分,有两种形式:一为部商地方项目,一为地方统筹项目。商业基建地方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计划部门统筹安排,其投资、物资以及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均由地方解决。
建成后,固定资产属于地方,利润全部上缴地方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