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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户开放政策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532页(507字)

19世纪末帝国主义列强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中,美国政府提出的侵略中国政策。

1899年9月,美国国务卿海约翰分别照会英、德、俄、法、日、意六国、声明美国不承认任何国家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享有独占权力,要求各国在中国实行所谓“门户开放”政策。其基本内容是:1.各国在中国的任何势力范周或租借地内的投资事业和任何既得利益,他国不得干涉;2.中国现行的关税,适应于任何货物运进任何国家的势力范围内的一切口岸,其税款概由中国政府征收;3.各国对于进入自己势力范围内的其他船只,不得征收高于本国船舶之进口税,在其势力范围内所建筑、控制或经营的铁路上运输他国货物时,不得征收高于本国商品的运费。

1900年3月,上述六国共同发表所谓“门户开放的商业政策”宣言。这样,“门户开放”政策成为帝国主义列强侵略中国的一项国际政策。

美国政府提出的“门户开放”政策,目的是要通过维护各国在中国的特权,来缓和争夺中的矛盾,并以机会均等、利益均沾的原则,使其在与他国的争夺中,保持中国市场对美国商品的自由开放,进而实现独霸中国的野心。1931年,日本对中国发动侵略战争,这一开放政策实际上已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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