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538页(265字)
总商的对称。
也称“港脚”商人。鸦片战争前,广州的英国东印度公司以外的外国商人(主要是英、印商人),即所谓“自由”商人。散商起初多经营杂货,以后主要经营棉花,并从事鸦片、白银等走私活动,同时代理英、美资本家推销工业品。散商常以欺骗、贿赂、威胁手段,挟制和勾结中国商人和地方官吏,掠夺中国人民的财富,制造中外纠纷,破坏中国的法令和主权。
1831年,在广州的散商达73人。大鸦片贩子查顿、马地臣、颠地等都是散商,他们所设立的怡和、宝顺和旗昌洋行,都是最早设在中国进行经济侵略的重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