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公社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573页(370字)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川陕苏区公营商业的主要形式。
最初的资金来源于没收的军阀、官僚、外逃的大商人和打土豪所得的财产。经济公社隶属于川陕省苏维埃经济委员会,省级设有总社、县,区、乡各级建有分社。各分社设社长(或主任)一名,会计、采购、营业员等三五人,多的达二三十人。任务有三:1.突破敌人封锁,开展对外贸易,组织收购根据地的木材、银耳、桐油、白蜡、猪毛、羊皮、天麻、棕片等农副产品,卖到白区,换回食盐、药品、布匹、枪支、电话机等根据地急需的物资;2.领导和安排根据地内部市场,领导合作社商业和私营商业,打击投机倒把,稳定物价;3.通过内外贸易的开展,积累资金和物资,支援革命战争。除了经营商业外,有的还兴办工副业,在集镇开办印刷厂、烟子(松烟)厂、织袜厂等,在乡村开办油坊、粉坊、染坊、织布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