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核实产量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622页(336字)
粮食收打以后对估产的核对。
简称核产。目的在于掌握当季或当年的粮食实际产量。粮食统购统销政策规定,国家对从事粮食生产并有余粮的生产单位实行统购,其数量是根据作物生长期的估产或按照常年的产量确定。粮食生产因受投入、管理和气候等因素的影响,很不稳定,估产和常年核定的产量很难同实产相符。为实产低于估产或常年核定的产量,分配的统购任务就会超过生产单位的负担能力,从而导致完不成统购任务,或者即使完成统购任务也会造成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实产高于估产或常年核定的产量,生产单位完成统购任务后,还有余粮欲售。
为使统购任务分配得合理,把该购的购上来,该留的留足,需在粮食收打后核实产量。核产的方法有的过秤计量,有的按容器、袋具和容积推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