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油超购加价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643页(266字)
国家为了鼓励超额完成食油统购基数所采取的一项政策。
即对交售单位完成食油统购基数后多交售的部分实行加价奖励。这项政策从1967年起在部分地区开始实行。1971年4月,国家规定油料超购实行加价奖励的办法后,各地根据这一规定自行确定了不同的加价幅度。
1972年9月,国家计委和商业部规定油料加价幅度为统购价的30%。
1979年4月,商业部和国家物价总局规定从当年夏油上市起,将油料加价幅度增为统购价的50%。1983年实行按统购、超购固定比例计价办法后,其中超购价仍按统购价加5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