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市场管理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784页(363字)
国家药政管理的一项内容。
医药商品流通中在经营、质量和价格等方面所实行的监督和管理制度。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取缔伪劣药暂行办法》和《管理医药宣传品暂行办法》。
1953年,国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了中国药品的质量标准。1984年9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通过《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由所在地药品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经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方可经营。
为配合工商行政部门加强医药市场的管理,国家医药管理局于1985年规定:医药商品的批发由各级医药、药材公司(站)的医药专业批发部门负责经营,其他任何国营、集体和个体单位一律不得经营医药商品的批发业务,以防止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质次价高的商品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