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管理体制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938页(442字)
国家组织领导旅游工作,划分中央同地方,行政和企业之间的职权以及它们之间经济利益关系的一种组织管理制度。
我国坚持中央对旅游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把旅游业纳入整个国民经济计划,同时实行分级管理,尊重旅游企业在业务经营中的自主权。我国旅游业实行中央、地方两级管理体制。
中央一级行政机构为国家旅游局,企业机构为中国国际旅行总社和中国旅行社总社。地方一级行政机构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旅行游览局,企业机构为地方国际旅行社的分(支)社和中国旅行社总社的分(支)社。
1981年10月,国务院提出“统一管理,分散经营”的原则。统一领导,指统一计划、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统一纪律、统一协调;分散经营,指在统一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充分发挥各地方、部门、单位的积极作用,把旅游业办好。
1984年,全国旅游会议又确定,在旅游业的开发建设中,实行“国家、地方、部门、集体和个人一起上”、“内资和外资一起上”的方针,调动各地、各部门努力办好旅游事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