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944页(244字)
旅行社或其他单位组织团体旅游,代表旅游者向保险公司办理的一种业务。
被保险的旅游者在指定的交通工具上和旅游地点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如遭受雷击、跌坠、落水、匪盗、牲畜袭击以及交通事故等造成经济损失和意外伤亡,保险公司按其损失程度,给予保险金的补偿。保险有效期限,是旅游者乘上指定的交通工具,开始旅游至本次旅游结束,离开指定的交通工具。我国旅游保险办法,由旅游地区保险公司根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规定,属于短期保险,保险费按旅游日程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