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22页(365字)

现代资产阶级哲学流派之一。

19世纪末在美国和俄国形成。20世纪30年代流传到法、德、英等国。创始人是美国哲学家波温,其后代表人物是美国的布莱特曼、佛留耶林,俄国的别尔佳也夫,法国的穆尼埃,德国的斯特恩,英国的凯尔等。人格主义是一个唯心主义和有神论流派。他们认为,人格是一种精神的本体,它是万物之本原。世界是各种人格的系统,为最高的人格——上帝所统治,并按照最高的人格的意志或目的而发展。人是具有自由意志和道德观念的有限的人格,人格的完善或道德上的自我修养是改造社会的唯一前提。世界是有秩序的,但这种秩序是道德的秩序。人格主义反对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历史观,诬蔑唯物主义只关心物质利益而无崇高的理想,否认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革命改革的必要性,认为需要改造的只是个人的人格、精神、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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