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23页(605字)

泛指主张重视人的价值、维护人的尊严和权利的学说。

从14-16世纪,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先进思想家,为了摆脱经院哲学和教会统治的束缚,举起了人道主义的旗帜,宣传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提倡关怀人、尊重人、保护个人的权利,鼓吹个性自由,反对禁欲主义,他们的活动形成了一种思想文化运动,这种思想首先产生于意大利,后来传播到欧洲。代表人物有彼特拉克、但丁、薄伽丘、达·芬奇、布鲁诺、哥白尼、莎士比亚、培根等。

当时的人道主义在反封建的斗争中起了进步作用,对于继承古代希腊罗的文学遗产起了一定的作用。

但他们局限在狭小的圈子里,脱离人民群众,甚至敌视被压迫者的革命斗争。到了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们进一步把人道主义原则具体化为“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要求充分实现发展人的天性的权利,广泛地反映在当时的哲学、政治和文学艺术等各方面,在反封建的资产阶级革命中起了很大的动员作用。但是,它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和个人主义基础上,并不关心千百万劳动者的自由和权利。作为一种特定的观念形态,它始终是资产阶级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中批判地继承了人道主义的合理思想,并且使这些思想获得了最彻底的理论形态,它的精神实质,就是要消灭人吃人的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共产主义制度,使人类获得真正的彻底解放,并且为实现这一理想提供了科学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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