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资本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25页(668字)

当代西方美化资本主义最流行的理论之一。

1942年美国商会会长约翰·斯通在《不受限制的美国》一书中首先提出。1973年美国《现代经济辞典》把它定义为“资本主义的一种形式,在这种形式下,工业的所有权为大部分居民(包括中等和下等收入阶层)所分享。”按照这种理论,资本主义在“管理革命”、“收入革命”等内在机制的作用下,其社会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管理民主化”和“收入民主化”不仅使各阶层收入差距缩小,而且使“资本民主化”,即“所有权分散化”。所谓资本主义民主化,就是由于股份公司的发展和小额股票的发行,企业的所有权被中等和低等收入阶层所分享,他们作为股票所有者变成了企业所有者,工人、职员也变成了资本家;这种转化与资本主义企业里新管理阶层作用的日益增长相适应并得到补充;资本主义私有制成为人民的集体所有制。这种理论的根本特点是,只从法律形式上看股票所有权,并以此掩盖垄断资本主义的实质,其实,这种小额股票的大量发行,恰恰成为垄断资本便于操纵股份公司的条件,不可能改变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性质。

“人民资本主义理论”主要流传在美国,西欧、日本、加拿大等国也颇为流行,50-60年代尤为时髦。1956年在华盛顿举办了“人民资本主义”展览会,标榜美国“几乎人人都是资本家”。

同时,凯尔索和阿德勒合着《资本家宣言》一书,声言要进行一场使“所有人都成为资本家”的“资本主义革命”,要用“资本家宣言”取代《共产党宣言》。1961年,两人又合着《新资本家》一书,提出了造就“新资本家”,以同社会主义抗衡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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