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唯物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80页(703字)
亦称“唯物主义历史观”、“唯物史观”。
关于人类社会发展普遍规律的科学。是无产阶级的社会历史观。
它和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可分割的整体。同历史唯心主义相反,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历史的发展存在着自身固有的客观规律;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决定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一般过程;不是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而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又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社会的发展主要是由社会内部的基本矛盾,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推动的。
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表现为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最终必然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集中地表现为推翻反动统治阶级的统治,由先进的社会制度代替腐朽的旧的社会制度的社会革命。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在社会主义社会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阶级斗争已经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但仍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在某种条件下可能激化。在某种范围内表现为敌我矛盾,而大量的则是人民内部矛盾。
这些矛盾的发展和正确的解决,也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一种动力。它承认个人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但反对把历史看成是少数英雄人物创造的,明确肯定社会发展的历史归根到底是物质资料生产发展的历史,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唯物主义历史观第一次把社会历史的研究奠定在科学的基础上。它是各门社会科学的理论基础和科学方法论,是无产阶级认识社会、改造社会的锐利武器,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战略和策略的理论基础。
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把它和剩余价值学说一起看成是马克思一生的两大科学发现。由于这两大发现,社会主义才从空想变成了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