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106页(488字)

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少数民族人士和宗教界爱国人士建立合作关系的一项基本方针。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建立和发展了有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党派、爱国人士参加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这是取得抗日战争胜利的基本条件之一。在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发展和巩固了同各民族、各革命阶级、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统一战线,战胜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夺取了政权,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成立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少数民族人士和宗教界爱国人士参加了人民政府,积极支持社会主义事业,对顺利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这个基础上,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庄重宣布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在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的新的历史时期里,各民主党派已经成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为了进一步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党的十二大又把这项方针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初步形成了新型的多党派亲密合作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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