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偏概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133页(314字)

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源于一种错误的逻辑方法,亦称“轻率概括”。《逻辑学》的简单枚举推理,是从一些不断重复的经验事实中推出一个普遍性的结论。

使用这种方法时,如果枚举的对象极少、而所考察的又不是对象的本质属性,便贸然、轻率地做出普遍的、本质的结论,就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

这种错误的逻辑方法在思想政治工作中,表现为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如看人、看事,不做全面的调查了解,不进行历史的分析和考察,仅凭个别言论、行动,或者某些细枝末节的现象,就做出结论等。“以偏概全”是反辩证法的思维方式。

要坚持唯物辩证的方法,善于对人对事做全面分析,以避免或减少观察问题的片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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