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意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150页(370字)

过去形成的与现代社会生活发展不相适应的、落后的思想观念。

社会存在发生变革以及先进的阶级革命胜利后,人们意识中仍然保留着的旧社会的思想痕迹。这是社会意识对于社会存在具有相对独立性的表现之一。旧意识,包括旧的文学艺术、伦理道德、宗教、政治法律思想、风俗、成见、习惯等等,其赖以产生和存在的物质条件改变以后,虽然这些意识终将或迟或早地要发生变化,但在很长的一个时期内还可能继续存在,并且顽强地对社会的发展起着阻碍作用。这个原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仍然适用。

社会主义从旧社会脱胎而来,它在各方面也必然带有旧社会的痕迹。因此,在社会主义革命取得胜利以后,一个极为重要的任务,就是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同时要加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努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克服,逐步消除旧意识的思想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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