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政治保证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154页(402字)

是邓小平于1982年9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中提出来的,即:(1)进行机构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2)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3)打击经济领域和其他领域内破坏社会主义的犯罪活动;(4)在认真学习新党章的基础上,整顿党的作风和组织。

这四个方面的工作是“我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最重要的保证”(《邓小平文选》第372页)。四项政治保证是根据四项基本原则,从实际出发,按照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程需要解决的政治、经济任务提出来的,它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经常的工作和斗争中的具体体现。邓小平说:“四个保证这四件事情都不能一次搞完,要长期搞下去。我们不搞运动,但是,随着四个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就要坚持四个保证,一天也不要丢掉,要把它变成一种经常性的工作和斗争”(同上第3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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