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观点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182页(642字)

关于事物发展的实质、原因和过程的根本看法。

同联系观点一起成为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又称“发展观”。

哲学史上,有两种对立的发展观。一种,发展是增加或减少,场所的变更,是重复,是外力作用的结果;一种,发展是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是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

前者是形而上学的发展观,实际上否认了发展。后者是辩证的发展观。

辩证法的发展观也存在着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对立。不过,唯心主义所说的发展不是客观事物、而是概念的发展,虽然有合理的内核,但都是不科学的。

只有辩证唯物主义的发展观才是科学的全面的发展观。

辩证唯物主义的发展观认为,客观世界及其一切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固定不变的事物根本不存在。

事物的发展是从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从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的过程。发展的源泉是事物的内部矛盾,“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72页)。

这是事物发展的内因,是第一位原因;而事物与周围其他事物的互相联系和互相影响,是外因,是第二位原因,外因只能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坚持发展观点,就是要求政工人员不论看人还是看事,不论解决思想矛盾还是处理实际问题,必须立足于过去和现在的具体状况,着眼于未来的变化和发展,善于调动事物内部的积极因素,去战胜消极成分,促成其自我转化、自我发展。要克服静止、停滞的观点,纠正凝固、僵化的思想方法,使思想政治工作不断适应形势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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