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183页(1010字)
两个或更多的人们之间的沟通谈话。
党的十三大把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之一,十三届二中全会又把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之一;从此,“对话”成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一项新生事物。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是在改革面临人们社会利益关系深刻调整的新形势下,发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传统,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把各级领导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的重要措施;是“团结-批评-团结”公式的重要发展;也是正确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的一条重要途径。从领导角度看,它要求提高领导工作的开放度,重大的情况让群众知道,重大的问题经群众讨论,使自己的工作建立在倾听群众的意见基础上,放在群众的监督下,尽可能地切合实际,减少错误。
从社会角度看,它能增进各方面人们之间的沟通和了解,有利于处理、协调各种不同的利益关系和矛盾,形成融通、和谐的气氛。
从个人角度看,它可以面对面地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参与国家以至基层单位大事的讨论,发表具体的建议和批评,也有利于理解大政方针、工作部署,调整个人的心境、情绪和行为。因此,使“对话”形成制度,可以及时、畅通、准确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彼此沟通,互相理解,消除矛盾,共同奋斗。
对话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自上而下,可以自下而上;可以是横向平行的,可以是专题探讨的;可以由国家机关、地方或基层单位来举行,也可以由社会团体来举行;此外,群众可以通过新闻舆论工具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和批评;领导机关也可以通过新闻发言人,及时把重大情况告诉群众。
对话的本质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并取得实效:一要公开。要增强领导工作的透明度,要及时向群众介绍重大的政策主张和重要的情况,解决重要问题的方案,让群众充分发表意见;二要平等。要通过协商对话,双向交流,在领导和群众之间,群众和群众之间架起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的“桥梁”;三要真诚。要讲事实,讲真话,坦诚相待,实事求是,不打官腔,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四要有原则,要支持群众批评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错误,反对官僚王义,同不正之风、腐败现象作斗争,同时,对群众中提出的不正确意见,要敢于耐心疏导,做好工作,不迁就附和。
“对话”要进行得好,归根到底要靠民主意识的增强,从领导来说,要强化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观念;从群众来说,也要学会和善于依照宪法珍惜自己的公民权利,与承担公民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