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机与效果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191页(626字)

揭示人们行动的主观愿望和客观后果之间关系的一对范畴。

动机是指人们实践活动的主观愿望。人们的任何行动都要受一定的动机支配,但是人们的动机不是凭空产生的,它受客观物质条件和科学发展水平的制约,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效果是指实践的客观后果。

人们在实践活动中,有时能按原来的计划达到一定的目的,收到一定的效果。

有时虽然动机很好,但确因某些因素而达不到目的,或收到相反的效果。动机和效果是对立统一的。

毛泽东明确指出:“这里所说的好坏,究竟是看动机(主观愿望),还是看效果(社会实践)呢?唯心论者是强调动机否认效果的,机械唯物论者是强调效果否认动机的,我们和这两者相反,我们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动机和效果的统一论者。为大众的动机和被大众欢迎的效果,是分不开的,必须使二者统一起来”(《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825页)。

动机是效果的行动指导,效果是动机的行动体现,又是检验动机的标准。因此,判断任何事情,应当既看动机,又看效果。由于事物是复杂的,是由多方面的因素构成的,又由于主客观之间经常存在着矛盾,往往好动机不一定收到好的效果。“一个人做事只凭动机,不问效果,等于一个医生只顾开药方,病人吃死了多少他是不管的。”“事前顾及事后的效果,当然可能发生错误,但是已经有了事实证明效果坏,还是照老样子做,这样的心也是好的吗?”“真正的好心,必须对于自己工作的缺点错误有完全诚意的自我批评,决心改正这些缺点错误”(同上8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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