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与静止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294页(641字)

运动指一般的变化。

它是物质的存在方式,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它包括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从单纯的位置移动起直到思维。

世界上的物质具体形态多种多样,因此,物质的运动形式也多种多样。恩格斯根据当时科学的成果,把物质的基本运动形式按从低级到高级的顺序,归结为5种: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和社会运动,并指出多种运动形式之间是可以互相转化的。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静者静动,非不动也。

静止包括两种含意:一是相刘于某个座标系而言,事物不具有某种特殊形式的运动;一是当事物采取某种运动形式时处于相对的质的稳定状态,只有量变,没发生本质的变化,事物仍是它自己。运动和静止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没有运动就没有静止,没有静止也无所谓运动。运动是绝对的、永恒的、无条件的,静止是相对的、暂时的、有条件的;绝对运动,使物质世界形成活生生的有机统一整体,是形形色色物质形态得以产生、变化、发展的根源;相对静止,使物质世界呈现出多样性,是形形色色的运动着的物质形态得以存在的根本条件。无条件的绝对运动和有条件的相对静止的辩证统一构成了唯物辩证法的运动观。客观世界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作为对客观世界反映的思维,也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因此,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正确树立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辩证统一观点,既立足于客观对象的相对稳定性,积极创造条件,促成转化,又要着眼于客观对象的变化状况,重新确定自己相应的工作任务和解决矛盾的科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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