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296页(588字)

中共中央1986年1月28日发出的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

通知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级党组织认真执行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积极进行干部制度的改革,选拔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推进了干部新老交替与合作,加强了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的建设,从组织上保证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各项政策的顺利进行。但当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诸如:“走后门”,“搞交易”,以权谋私,不顾政策规定,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等等。为了纠正和防止这些现象,中共中央通知作了八条规定:(1)领导干部必须在用人方面模范地遵守党的原则,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2)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3)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走群众路线;(4)决定提拔干部前,必须按拟任职务所要求的德才条件进行严格考察;(5)选拔干部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不准个人说了算;(6)提拔干部应从经过实践锻炼的同志中择优任用;(7)严格禁止擅自增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和增加领导干部职数;(8)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在各级领导干部中经常进行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的教育,要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贯彻落实措施,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果断地处理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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