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生产率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301页(1098字)

劳动者的生产效率。

即生产某种产品或全部产品的劳动效率。通常是用劳动者在单位劳动时间内所生产的产品数量来表示;或是用单位产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来表示。在同一劳动时间内生产的产品数量愈多,从而单位产品内所包含的劳动量愈小,劳动生产率就愈高;反之则愈低。

例如,在10小时的劳动时间内,过去只能生产一匹布,现在能够生产两匹布,这就表明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一倍;或者生产一双皮鞋所需要的劳动时间,由8小时减到4小时,也同样表明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一倍。

按个别劳动者的劳动效率计算,是个人劳动生产率;按个别企业的劳动效率计算,叫企业劳动生产率;按全社会的平均劳动效率计算,叫社会劳动生产率。前二者都是个别劳动生产率。

社会劳动生产率是衡量生产先进与落后的根本尺度。个别劳动生产率高于社会劳动生产率,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量就低于社会必要劳动量;反之,则高于社会必要劳动量。

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意味着同一劳动量所使用的生产资料数量的增加,或者说,用更少的活劳动就可以使用更多的物化劳动。

因此,在加入商品的总劳动时间中,活劳动的份额会减少,物化劳动的份额会增加,归根到底是活劳动的节约,从而导致加入商品的劳动总量的减少。

这是劳动生产率提高的主要标志。劳动生产率同单位时间内所生产的产品量成正比,即劳动生产率愈高,产品量愈大;同单位产品所包含的劳动量成反比,即劳动生产率愈低,劳动量愈大。

劳动生产率的水平主要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就有不同的劳动生产率水平。

决定劳动生产率水平的具体要素,主要有:“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3页)。在这些要素中,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居于重要地位,因为它的发展,将会改变生产手段,也必然影响到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组织、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甚至会相对地改变自然条件的作用。

在不同的社会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具有不同的情况和意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过程,就是增加剩余价值,加强对雇佣工人剥削的过程。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提高劳动生产率是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基本途径;同时,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又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对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列宁说:“劳动生产率,归根到底是保证新社会制度胜利的最重要最主要的东西。”(《列宁选集》第4卷第16页)在一些经典着作中,有时也把劳动生产率称为“劳动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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