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外资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314页(502字)

为弥补本国资金的不足而采取各种方式吸收他国或国际资金为本国服务的一种措施。

是实行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现代,利用外资是一种普遍现象。既有资本主义国家,也有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在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前提下,通过各种形式吸收外国资金,来加速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

目前我国利用外资的形式和渠道较多,但大体上有两大类:(1)利用贷款,包括外国政府、银行、国际金融组织、私人的贷款;(2)吸收国外直接投资,如合资经营、合作经营,补偿贸易、加工装配、国际租赁,外商独资经营等。利用国外各种资金,吸引外商在我国举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或独资企业,是实行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也是补充国内资金不足、增加出口创汇能力、提高国内技术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利用外资必须把握三条原则:第一、借外债的总额要有控制,外债结构要合理,要同自己的偿还能力和消化能力相适应;第二、一定要用在生产建设上,重点是出口创汇企业、进口替代企业和技术先进的企业;第三、利用外资要讲究经济效益,创造的纯收入不能统统花掉,一定要留足及时还本付息的部分。这样才能保持国际信誉,立足于不败之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