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人道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349页(416字)

亦称“无产阶级人道主义”。

是以彻底解放全人类为目的的尊重人、关心人的社会主义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它是共产主义道德在现时最基本的要求,又是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最高发展。社会主义作为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把尊重人、关心人,特别是保护儿童、尊重妇女、尊敬老人、尊敬军烈属和荣誉军人,关心鳏寡孤独和残废人,作为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社会,在人与人的关系方面建立起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新型关系,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最广泛的最本质的体现。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础之上,其最高原则是集体主义,这同建立在历史唯心论基础上、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资产阶级人道主义有着本质的不同。它是从现实的、社会的人出发,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对一切不以武力反抗的剥削分子、犯罪分子、反革命分子实行教育、改造的政策,使之成为新人;对战场上的俘虏、放下武器的敌人,采取不虐待、不侮辱人格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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